田阳县档案局加强指导档案管理 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大局

10.03.2017  14:08
 
      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大局,按照自治区档案局的安排部署,田阳县高度重视精准扶贫档案试点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确定五村镇和桥马村作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乡镇、村,并采取多项措施,推动试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三机制”
建立精准扶贫档案工作领导机制,县、镇分别成立精准扶贫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镇、村各落实专职档案员全程负责本级扶贫档案收集整理日常业务。县攻坚办成立档案工作专职小组,负责对全县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将档案局、扶贫办等部门列入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上下联动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建立检查考核监督机制,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县重点工作组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督查,传导工作压力。建立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配备专门的精准扶贫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用品等设施设备。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了专人专责、专人专管,形成了从上到下,从组织到分工,层次分明、分级负责、齐抓共管运作有效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做好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调研,突出“三重点”
为探索可推广的精准扶贫档案整理模式,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提供借鉴,县档案局加强与县、镇攻坚办和扶贫办沟通,提前介入,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并多次到五村镇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中,重点掌握该镇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精准扶贫开发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与流向进行详实摸底。重点明确档案收集内容、分类标准、程序和要求,找准目标和方向。重点探索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强指导 ,确保“三规范”
及时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组织学习,明确精准扶贫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整理要求,对各阶段材料收集做目录详细、流程清晰的模板,使整个工作流程和每个工作环节所产生的材料能及时收集整理,确保精准扶贫档案收集规范、整理规范、管理规范。县攻坚办抽调县直各单位25个专兼职档案员,分组进驻各乡镇加班加点进行档案整理,其中县档案局作为主要力量,全员出动。同时安排了五个小组重点对试点五村镇的五个脱贫村档案进行整理,切实做到“县—镇—村—户”四级层层收集材料,层层整理装盒,确保扶贫档案资料收集完整、整理规范、摆放有序、标注清晰、保管安全。
      (四)严把质量关,念好“三字诀”
为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积极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原始记录和真实凭据,我们严把质量关,念好“全、细、真”三字诀。档案材料收集“全”,要求对精准扶贫档案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擅自销毁,做到运行规范、资料齐全、档案完整,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档案材料内容“真”,要求对档案填写情况进行逐户核查,主要围绕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扶贫措施的精准性、帮扶人的入户情况、脱贫路径、收支逻辑等内容进行逐条核对,对不实和不到位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无误。档案材料整理“细”,要求对照档案清单逐条进行排查,对收集的每份材料,都进行仔细鉴别,查缺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