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对不能按时开工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亮红牌

16.07.2015  17:59

  我区自2011年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来,已先后有600多个项目完工或进入尾工阶段,累计投资规模逾60亿元。今年是中小河流治理列入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在项目进入克难攻坚的阶段,为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6月,自治区水利厅在《广西日报》公示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同时,下发通知要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有关责任单位,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前期工作滞后或未开工的项目,抓紧解决存在问题,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限期开工建设。通知明确指出,凡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前期工作或开工建设的,要收回中央和自治区投资,调整用于其他重点项目建设。

 

  近日,自治区水利厅根据通知要求,对部分不能按时开工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亮出“红牌”。桂林市兴安县漠川河白毛科段、玉林市福绵区两水江、福绵区车陂江、钦州市尖山镇钦南区久隆镇、百色市那坡县德隆乡、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北五乡、武宣县武赖河通挽镇桐岭镇、象州县罗秀河运江镇、崇左市那渠河江州镇等9个“328项目”被调整出年度实施计划,已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7604万元被自治区财政收回。其中,桂林市、玉林市的3个项目建设取消,钦州市、百色市、来宾市、崇左市的6个项目由于初步设计进度严重滞后、工程不能按时开工等问题,造成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沉淀时间较长,项目资金被调离收回。

 

  李克强总理在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讲到:“一些地方钱拨下去了,再迟迟不开工,我们就要依法把那些趴在账上多年的财政拨款收回来,调到那些已经确定的重点项目上去,调给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地方去!”。我区对部分不能按时开工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亮出“红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将有助于进一步盘活中央水利资金,充分调动地方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