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探视中心成立 呵护离异家庭孩子健康成长

29.12.2015  11:47

  

探视中心的房间布置得温馨有趣。

  按照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法定探视权,可以与子女短时间相处、生活。然而,目前我国探视权执行难的问题非常突出。许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将孩子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拒绝对方探视。另一方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基于人身权执行上的规定,并不能直接把未成年子女强行带去给申请人探视。

  12月28日,“良庆区法院探视中心”与“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同时揭牌成立。探视中心的设立,旨在于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保障离异家庭的孩子能够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增加子女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沟通交流,解决一方阻挠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问题。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探视中心分别设有两间游戏室,可供探视人陪伴孩子玩耍,了解孩子生活、学习情况。中心还设有心理辅导室,及时疏导未成年人存在的心理问题。

  2016年1月起,良庆区法院对于涉及未成年子女探视权的离婚纠纷案件、抚养权纠纷案件等,在作出判决、调解后,将向夫妻双方各发放一份《探视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向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发放《探视未成年子女申请书》。如果探视受阻,家事法庭将要求直接抚养方在规定时间将被抚养人带至探视中心,履行探视协助义务。如仍拒绝履行,将有可能被记载不良诚信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追究其法律责任;直接抚养方阻挠探视,使孩子无法得到父母双方关爱,对孩子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的,还有可能成为抚养权变更的诉讼理由。

  据良庆区法院家事法庭法官介绍,许多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常常会在孩子面前讲另一方的坏话,将成人恩怨灌输给孩子,这样的负面情绪与家庭纷争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孩子缺少关爱和教育不仅会产生心理疾病,还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法官提醒,离异后,抚养孩子一方要给孩子足够安全感,切忌将孩子作为报复对方的武器。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