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推动企业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03.11.2015  17:29
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在柳钢举办企业节能减排业务培训会,学习贯彻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总结交流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推动企业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会议邀请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周平顺处长讲解新《环境保护法》、自治区环保厅总量处曾辉处长作《污染减排形势、机遇与挑战》报告,现场参观广西物资集团柳州风情港江水源热泵循环项目和柳钢热电联产项目。自治区管理企业、各市国资委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100多人参加会议。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高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旭表示,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将节能减排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2012年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各企业节能减排意识显著增强,通过节能减排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将节能减排与企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工作成效显著。
  
              高旭提出,“十三五”时期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国有企业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谋划企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提升节能减排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企业节能减排任务,为实现我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按照在结构调整上做出新亮点,在发展节能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跨上新台阶,在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做出新贡献的总体要求,并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要从意识上、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加大节能减排投入,确保节能减排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快布局结构调整,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