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检察院推行“七个一”个案预防机制效果好

05.01.2015  20:30

  广西检察网1月5日讯(通讯员 马显清)2014年,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打击与防范并举”的预防宗旨,积极推行“一案一座谈、一案一悔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预防报告、一案一档案、一案一回访”的“七个一”个案预防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七个一”个案预防的具体内容是:根据所办案件的实际情况,到发案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共同分析发案的主客观原因,探讨预防对策;责令个案犯罪嫌疑人写出一份悔过书,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预警”作用;根据所办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发案单位上一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培训课;对发案单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促使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针对每一个案发案的特点、规律,撰写个案调查综合报告,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建立一册个案预防档案,不断积累预防工作资料;在案件办结以后,对发案单位进行一次回访考察,进一步落实检察建议和整改措施。

  2014年,该院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33次,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开展案例分析17件,深入案发单位开展法律警示教育培训课48次,建立个案预防档案17册,回访考察检察建议落实情况17次,个案预防率达100%,达到了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治理好一个单位,教育一批干部,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那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