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部署推进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工作

08.09.2015  16:58
    日前,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全市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推进会,部署推进“县县创模”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创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活动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标尺,是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检验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牢牢树立“县县创模”的工作意识,不唯奖而创,要为创而奖。
    会议要求,各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对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办法》,自查自评,找出差距,查缺补漏。同时按照“四个创新”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成效,打出王牌,按照时间节点保质完成创模工作。
      会议强调,将“县县创模”工作纳入2015年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桂林实际,制定《桂林市县县创模指标标准体系(百分制)》,每年年底对照测评,选取一批市级模范县并给予奖励激励。同时对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县国土资源局班子进行诫勉谈话或核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此激励各县全面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据了解,在创模工作中,阳朔县在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临桂区在耕作层表土剥离,灵川县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全州县在实行两规合一,兴安县在农村建房奖励扶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成为桂林市首推的创模县参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的创优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