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加快推进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03.04.2015  14:15
    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全面推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县2015年12月31日前全面推行并完成全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行政审批材料,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构建自治区、市、县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新机制。
    《方案》明确了改革工作的具体内容,一是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在继续巩固好市本级和试点县“审管分离”改革成果的同时,指导各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审管分离”改革工作,4月30日前制定并上报《各县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推进工作方案》。试点县以外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5月31日前制定并上报《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推进“审管分离”改革,集中清理审批事项、梳理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三是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统筹协调,及时成立行政审批机构,落实好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并确保审批人员的集中到位。四是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成立行政审批机构,确定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以及集中审批人员后,坚持“四个原则”和“三集中、三到位、三公开”开始集中审批工作。五是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掌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审管分离”改革情况。六是要深入开展“审管分离”改革督查工作。
    《方案》要求,各单位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审管分离”改革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按时完成。要加强督查,确保成效,确保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