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3.03.2017  13:38
  南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近日下发《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面推进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抓好集中免疫注射。要切实加强动物疫苗管理,重点抓好运输、保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按规定使用疫苗,严禁使用非法疫苗,严禁超范围、跨病种(亚型)使用疫苗。同时,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

  抓好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要求,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调查。

  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要突出抓好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防控合力,共同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加强动物检疫和执法监管。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加强动物饲养、调运、屠宰特别是对跨省调运活畜禽的监管,减少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定期休市或轮休、消毒制度。

  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属地管理,切实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并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申报、发放管理,严防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

  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抓好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加强节假日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果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