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制度

10.11.2014  09:55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制度

——四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改革完善制度,为制度注入无限的生机与活力。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上明确指出,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遵循党中央指明的方向,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既立足检察实际,又放眼司法体制改革乃至全面深化改革全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要坚持统筹兼顾,依法有序,既解决好当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又着力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积极稳妥推进。同时,又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探索。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必须认真研究、加快推进新的重大司法体制改革举措。四中全会《决定》部署了许多新的重大司法体制改革举措,要坚持改革取向、问题导向,抓紧梳理《决定》涉及的检察改革项目,逐项分解、落实责任;要抓紧研究提出改革具体意见,当前要重点研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等新提出来的重大改革举措,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要坚持从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一个一个地解决,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改革的新变化新成效。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必须进一步抓好落实正在探索或试点的改革举措。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进入深水区,具有开拓性、全局性意义的改革试点工作将直接关系到整个改革能否取得实效。要把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任务作为重点改革任务来抓,集中精力攻坚克难,以重大改革的突破带动全面改革的推进。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完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等,要全力以赴地抓进度、抓落实、抓成效。

  在改革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全体检察人员应当肩负起的历史使命!各级检察机关要勇于担当,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