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5.06.2017  13:28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依法治市方略要求,大力改善促进经济发展和法治环境,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纳入到全市经济发展工作中,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依法行政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2016年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比中,我市得分11.3分(满分为10分,其中有1.5分为加分),排在全区第二名。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和统筹推进的结果,是各县(区)、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者锐意进取、辛勤工作、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结果。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全面部署,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到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深改办重点任务中,出台《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主要措施,各项任务的主体责任、时间进度和完成形式。

      二、注重制度建设,推进行政行为依法运行

      将各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制度管理的框架之中,修改完善《北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北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后评估制度》等30多个依法行政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也纷纷修订完善了议事规则、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事项,保证行政机关在制度框架内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使行政权力切实戴上“紧箍咒”,真正实现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注重行政管理创新,服务基层企业群众

      一是持续做好行政审批“接放管服”。经过调整后我市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56项,精简率为59%。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率和提速率在全区保持领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审批前置、精简申报材料、消减审批环节、压缩承诺时限等关键环节,有效的提升办结速度,切实帮助企业减负增效。二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启动“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为全区第一个推进此项改革的设区市。三是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审批系统,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数据壁垒,拆除“隔离墙”,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四、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立法程序

      发挥政府立法对北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促进和保障作用。完成《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法律审查;《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已完成至第五稿,目前到了第二轮专家论证阶段,预计今年6月底前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市人大。

      五、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并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普遍推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市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形成了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格局。针对政府招商引资及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市深入研究和总结政府合同管理的内在规律,印发了《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同参考文本》和《北海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通过制度设计,尽可能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了招商引资工作效率,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的更好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法律助理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论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等)4515人次,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修改、论证358人次,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审查、修改合同863人次,代理复议、诉讼案件158件,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及参与其他法律事务692人次,有效地预防法律风险,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六、注重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复议渠道,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复议程序推行“五次调解”机制。2016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90件,依法受理70 件,已审结66件,结案率94.2%。代理、协调相关部门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50件。二是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2件,其中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4件,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三是积极化解“三大纠纷”。2016年,协调市直各职能部门调解“三大纠纷”案件35件,积极推动市政府同意与钦州市、玉林市签订边界调处工作联调协作协议;调处部门、林业部门与钦州市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三跨”重点积案协调会,促进案件顺利调解。

      七、加强法治政府舆论宣传引导,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开展行政首长谈法用法系列活动。在北海日报开辟了“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专栏;在北海日报、北海电视台、北海电台、北海365网开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北海》等栏目,并相继开通了法治建设的微信、微博等网上平台,实现“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如: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艰巨,工作压力倍增,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需要有较大差距;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自身水平参差不齐,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提高。少数单位重视不够,行政决策程序不够完备,执法水平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县(区)和部门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推动工作的手段和方法欠缺。对此,我们要深刻思考,清醒认识,加倍努力,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下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

      中央、国务院《实施纲要》及自治区《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目标、衡量标准、建设路径和具体措施,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路线图”,下达了“任务书”,明确了“责任状”,规定了“时间表”。我们要认真谋划,扎实推进,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细化分解《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任务,强化目标管理,明确具体措施,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每年都有新进展。各县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任务要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在总结过去依法行政考核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进行完善,以考核指标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协调,健全制度,充实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注重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法治政府考核的引领推动作用。

      三是抓好地方立法工作。立法法赋予我市三个方面的立法权,分别是城市的管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指示,做好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汉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论证工作,灵活运用好法规、草案、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手段,加快提升我市政府立法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要全面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及《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复议受理接待制度,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规范有序。二要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办理案件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尤其是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促进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五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要积极探索联合执法工作。针对专项工作整治,要大力推行联合执法,研究探索联合执法的模式,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各执法部门的横向联系,加强协作机制的建立,提高执法效能。

      六是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不断完善考核交流机制,多方引进法律人才,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加强对全市法制工作者的教育引导,培养一支理想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制干部队伍。

      面对新形势,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及北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我市法治政府迈向新台阶,为我市推进“四大会战”,奋力舞起“四个龙头”,加快建设创新型开放城市步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如期完成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