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积极推进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04.06.2018  01:3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职责规定》共十三条,从加强领导、权责一致等方面出发,主要对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理事长)和总经理(主任)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明确,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目标的落实落地,示范带动全体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职责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从而实现依靠总法律顾问推动依法治企,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