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奖励措施 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最高奖励30万元

23.03.2019  10:50

  昨日,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传来消息,《南宁市公安局关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近日出台,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举报以下十类线索可获奖励

  1.举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2.举报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3.举报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4.举报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5.举报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6.举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7.举报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8.举报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9.举报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10.举报边境地区黑恶势力走私护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奖励标准

  对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举报涉黑犯罪线索

  1.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2万元至30万元。

  2.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

  1.凡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公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后,视情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2.凡举报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直接破案的,奖励1万元。

  3.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1万元至2万元。

  ●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视情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面见、信函、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举报。

  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

  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数字作为本人代码,办案单位以代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举报方式1

  向南宁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

  电话:0771-110或0771-5813474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6号,南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办公室(收);邮编:530022

  举报方式2

  向南宁市扫黑办举报

  电话:0771-281509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nnsshce-jb

  信件邮寄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委市政府七号门)1502室,南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办公室(收);邮编:530028 (记者 梁静)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