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提升:全面深化“大行动”“花样南宁”建设

08.04.2015  10:59
      今年南宁市住房局将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未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区的整治工作,抓好老旧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居住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居住区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全面提升居住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五象大道责任区花化美化水平“两个提升”,确保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美丽承诺 两大提升促百余老旧小区再升级

      2015年,南宁市住房局将在深化“大行动”和“花样南宁”建设中,决心做到“两个提升”:一是全面提升居住区人居环境质量。协调各城区(开发区)完成100个以上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通过资质管理、双月考评、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督促物业公司提升居住区物业管理水平,树立首府南宁宜居城市新形象。二是全面提升五象大道责任区花化美化水平。全年种植不少于500株三角梅、朱槿等具有南宁特色的花卉,确保市住房局责任区四季有花,风景优美,为“花样南宁”建设增光添彩。

      美丽行动 居住区管理覆盖率将达到80%

      今年以来,南宁市住房局开展南宁市居住区“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未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区的整治工作。一是抓好经开区试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去年20个老旧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试点工作经验,以经开区为试点,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从管理构架、管理队伍、管理措施等方面着手,全面实施新一轮居住区整治工作;二是抓好落实居住区管理主体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到2016年底,居住区管理覆盖率要达到80%,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率要达到80%。该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南宁市住房局指导各城区、开发区加大我市老旧居住区整治改造力度,提高老旧居住区整治改造率和管理覆盖率,将未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区的整治工作作为2015—2016年整治重点,以实施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和业主自管模式为主,积极引入物业管理或者落实居住区管理单位,分类分批实现居住区的管理基本全覆盖。三是抓好老旧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全市有300多个无人管理的居住区,2015年我市拟定整治改造全市范围内100个以上老旧居住区,南宁市政府已经将该项工作作为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属于政府督查项目,并列入单位绩效考评。到2015年底,力争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率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落实管理率达到55%;四是抓好居住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居住区被扣分项目较多的乱堆放杂物、乱贴小广告、乱挂晒等问题,积极研究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对问题较多、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居住小区,加强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机制,逐个督查,检查落实整改工作,务必要全面提升全市居住区环境卫生水平。

      全面提升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

      南宁市住房局还将继续在全市物业管理居住区推行物业服务“四公开一监督”制度,通过制定、设置统一的物业服务公示牌,增加企业的服务透明度,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积极营造诚信为本的物业服务运行环境;年度“十佳”“十差”评选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物业管理,今年市住房局将继续牵头开展年度“十佳”“十差”物业企业评议、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全市物业专项检查、物业管理优秀居住区评选等活动,全面加强对物业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物业企业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并加大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培训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制定南宁市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培训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培训指导力度,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一线工作人员的整治规范作业水平。

      加快建立居住区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如何让居住区环境让市民满意放心?长效的管理必不可少。今年,南宁市住房局将优化市、城区、街道办、社区、小区五级监管体系。在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每个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均增设一定数量的物业管理专职岗位,专门负责物业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还将出台《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考评细则,将双月考评、“美丽南宁”日常考评、日常巡查督查等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并与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活动、参加优秀项目评选活动、资质等级核定等挂钩,对不配合、不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或者屡次整改仍不达标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失信行为,记入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严格实行失信惩戒问责处理。一方面,加快研究出台《南宁市居住区管理规约》,以规约的形式约束、规范居住区业主、使用人的行为。另一方面,修订完善《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增加居住区整治措施,完善居住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业主自主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加强对居住区的日常巡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记入我市物业行业信用信息档案;并指导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居住区双月考评、日常巡查情况以及美丽南宁居住区考评扣分情况,每两个月对居住区进行综合排名,将排名名单进行公布和通报;还将指导各城区、开发区联合规划、城管、住房、公安、工商、消防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队,对居住区内违法乱搭盖建筑、违法户外广告、违法饲养宠物、商铺跨门槛经营、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等行为进行执法治理,确保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