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部门提醒市民谨慎购买自榨散装花生油

18.07.2017  11:11

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韵)自榨散装花生油因价格便宜、味道香浓,颇受消费者欢迎。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内部分油房、粮油店发现,许多散装花生油都是无厂家、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市食药监部门提醒,散装花生油受到生产工艺、检测手段等限制,很容易出现黄曲霉素超标等食品安全风险,市民购买时需谨慎。

7月15日,记者走访了两广市场、大东市场等农贸市场以及一些油房发现,许多地方销售着用各种大小不一的塑料瓶装着的散装花生油,外包装上无任何标签及生产标识,售价从每公斤十几元至三四十元不等。鸳江路一家油房的老板介绍,他们销售的散装油主要供给大排档、烧烤摊等用油量大的餐饮单位,部分市民也会前来购买。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市自榨散装花生油占有一定市场份额,一方面因为大多数餐饮单位为用油大户,出于对成本的考虑,使用散装食用油可为其节约不少成本开支,另一方面是不少市民误以为自榨的花生油更纯正香浓。但事实并非如此,有些自榨花生油由于生产设备简陋、加工环境卫生条件差,常出现质量问题。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于今年5月抽检的19批次由市内小作坊生产的花生油,其中有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黄曲霉毒素B1含量超标;7月初共抽检生产和流通餐饮环节中的食用油13批次,其中5批次食用油疑似黄曲霉毒素超标,目前仍在进行精确检测中。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指出,花生油的生产过程有多道工序,其中有一道工序是专门去除黄曲霉毒素的。油品生产出来后,生产人员还应该进行黄曲霉素含量检测,符合标准才能出售。“我市仍有一部分小作坊生产工艺不完善,不具备原油精炼处理设备。如果没有对原油进行精炼,花生油成品就很有可能存在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和高致癌物黄曲霉毒素问题。”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

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食药监部门要求所有小油坊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与此同时,根据新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小油坊生产规范》,小油坊必须配备原油精炼处理设备,对压榨出来的原油进行精炼,从而提高成品油的合格率。

新规的出台,有利于整顿自榨散装油市场,一定程度上提高监管效能。当前,市食药监部门正加大力度宣传相关法律条例,并开始对市区内的小油坊实行行政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特别是不具有原油精炼设备的小油坊将一律不予登记。同时,该局积极开展对散装花生油批发零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控不合法来源食用油进入市场。

【 编辑:陆权香  作者:曾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