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丢失6年后物归原主 事发防城港市港口区

17.08.2015  16:10

  本报港口讯 一辆在2009年丢失的摩托车,谁都没想过还会找得回来,而且车辆状况还非常良好。在过去的6年里,连车主毛某都不抱任何希望了,没想到,今年8月被盗摩托车终于物归原主了。

  今年7月15日10时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光坡中队民警朱冬及同事在企沙镇鱼冲路进行路面检查时,发现一辆朱红色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跑,这一状况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民警朱冬判断该车辆可能是被盗抢车辆。

  民警立即将该辆摩托车扣回大队,在仔细查看该辆摩托车钥匙时发现并非出厂原配钥匙,而是配制的钥匙。民警对其车辆悬挂的桂P22366车牌进行查询,发现系统未查询到该车辆,系假牌,让民警更加相信该车是被盗车辆。民警立即向中队中队长汇报情况,并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了该摩托车原始车牌为桂PG3326,该车车主姓毛,登记地址是东兴市东兴镇北郊村12组,但登记的联系号码已经不再使用了。

  案件陷入僵局,联系不上车主,案件就无法进行下去。光坡中队民警来到该辆摩托车登记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北郊村12组,通过村委会找到了毛某的联系方式。在联系毛某时,毛某一直很警惕,以为是诈骗电话,在民警耐心反复说明情况后,他才慢慢放下防备心理,告诉民警他确实在2009年丢失了一辆摩托车,并对车身颜色、型号等一一核对。得到确认后,民警立即查询警综平台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系统,发现未有任何记录。到底哪里出错了,民警一直很疑惑。经过多方面综合查证,原来是当时警综平台刚建立,数据不完善。民警想起毛某曾说过他当时是去东兴市边防派出所报案了的,那里肯定有报案记录。

  民警和毛某赶到东兴边防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找到2009年报案登记档案,终于找到了毛某报案记录,确认了该车辆确实为毛某所丢失的那辆摩托车。东兴边防派出所给毛某出具了报案记录摘抄及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8月11日上午,毛某带着相关手续资料来到光坡中队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激动地握着民警的手连声感谢,毛某还亲笔写了一封感谢信,感谢交警同志一心为民。(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