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长城撞死人不予刑事立案 律师称家属可自诉

13.04.2015  10:22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向崔洪芳家属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4月8日,黑龙江游客崔洪芳在北京游览慕田峪长城时,被一名向下疾行的加拿大籍女子当场撞倒,后吐血身亡。

  11日晚,记者获悉,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刑侦支队负责人向崔洪芳家属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刑事立案。

  1

  事件回顾

  老人长城上被撞当场死亡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有一堵砖墙阻挡了右侧的道路,阶梯的坡度也比较大,砖墙的拐角处仍有血迹残留。

  据死者家属陈女士介绍,死者崔红芳是她的二姨,黑龙江佳木斯人,今年70岁,身体状况一直都很好。因为8日当天天气很好,她和丈夫一起陪着老人到长城游玩。陈女士称,8日上午11时左右,他们三人爬到长城20号段牌楼约100米处的地方,上行过程中一直保持靠右前进,老人在中间,夫妻二人在两头照顾,但前进过程中,右侧台阶出现了一堵砖墙挡住了去路,无法靠右前行,只能向左变道后再回到右侧,“正当老人通过障碍物,双手脱离了左侧的扶墙,还未来得及扶住右侧的墙体时,突然一位外籍女子急速冲下台阶,把老人给撞倒了。”陈女士回忆称,老人直接从他们两人中间的缝隙倒了下去。

  “她的速度太快了,老人没来得及躲开,直接被撞倒在墙角上,口吐鲜血。医护人员赶来的时候说,老人瞳孔放大,已经没了呼吸。”死者家属宋先生称。

  2

  决定不予刑事立案

  警方回应

  事发近4天后,死者崔洪芳家属等来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不予刑事立案的通知书。11日晚,记者获悉,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刑侦支队负责人向崔洪芳家属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刑事立案。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刑侦支队负责人称,由于涉事加拿大籍女子称其在事发时不慎踩空,另有一名以上的目击者证实,事发时该女子确实身体倾斜,但其是否踩空未予确认。

  此外,怀柔警方在调取慕田峪景区其他地段录像时,未发现该女子与同行男子有追逐打闹行为,综上判定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崔洪芳家属表示难以接受上述说法。崔洪芳家属宋先生称,目前警方并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事发时该女子踩空,而使用其他地段的监控录像难以还原事实。

  3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家属回应

  针对8日加拿大女子长城撞倒黑龙江老人崔洪芳的事故,警方和相关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然而,死者家属否认正在接受调解,并对警方的一些说法不认可。

  死者崔洪芳的儿子孙先生说,现在,警方没给我们任何的答复,这个案子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案件。公安机关始终也没把它列为刑事案件,也没把它(正式)认定为意外事件,就初步认定,但也没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法律文书。

  ●孙先生认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孙先生:我们认为这起事件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外国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了。长城上,每一处城墙上,管理处都挂了禁止奔跑,注意安全的警示牌,挂了警示牌说明这是一个危险的地段,或者是人群密集场所,而他们在这种人群密集场所、坡度那么陡的情况下,从高处往低处奔跑,这就意味着存在一种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对人产生了伤害。

  ●孙先生说,肇事者自称在下行过程中,脚下踩空才撞到了人的说法,站不住脚。

  孙先生:我们掌握的证据是,她根本就没踩空。她要是踩空的话,她自己早就滚落下来了。而实际上,她是因为撞到老太太以后,失去重心,她自己在墙的另一侧扑倒了。

  ●至于有媒体报道称,死者家属已经向怀柔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死者儿子孙先生否认了这一信息。

  孙先生: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公诉案件,就应该由公安机关办理,由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而不是由我们个人去起诉的,现在公安机关既没列为刑事案件,也没列为民事案件,我们要自己起诉的话,可能就意味着我们家属放弃了追究她刑事责任的权利了,而只是追究她民事赔偿责任。

  ●对“警方和相关部门正对双方进行调解”的说法,孙先生也不认可。

  孙先生:至于说跟另一方调解的问题,那纯粹是胡说了,跟谁调解了?除了警察,我没看到任何第三方。什么加拿大人、律师、大使馆,什么都没有,没有任何人跟我们说一句歉意的话,更不存在调解的问题。

  ●孙先生说,警方此前告知,肇事的外籍女子已经预定了11日离开中国的机票。但目前,家属一方并不知道这名外籍女子究竟是在警方控制之下,还是已经离境回国。

  孙先生:他(警方)说这个肇事者订了11日的飞机票,但是,这个人到底走没走,谁也不知道,警方应该知道。但是警方不说,我们家属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

  警方和死者家属隔空喊话,各有各的说辞。

  ■律师说法

  家属可提起民事或刑事自诉诉讼

  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一般人在长城游览都不会预见到会有将他人撞倒致死的事件发生,侵权人的笔录和证人证言说明身体有倾斜、踏空的事实,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讲,此外籍女子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也应是基于此。

  受害人家属的当务之急,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即怀柔区法院提起民事或刑事自诉诉讼。民事诉讼可以要求外籍女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受害人家属也可拿着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去法院进行刑事自诉案件立案,这属于《刑法》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无论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只要立案并完成相关手续,就可以限制该加拿大籍游客出境。

  综合《新京报》、《北京晨报》、央广网

编辑:韦玮

南宁地铁2号线江南客运站墙壁冒水情况说明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5月28曰下午,南宁新闻网
2019年21所港澳高校在桂招生 报名工作将启动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杨金娇)5月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