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新制度出炉

02.07.2016  02:15

  日前,自治区财政厅在2006年印发的《自治区财政厅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财政厅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和管理工作。 

   更加明确了分析范围和涉及处室。 该制度所涉及的支出范围仅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要求财政厅包括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党政群团处、国防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工业交通处、社会保障处、农业处、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处、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金融处、资产管理处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业务的14个内设机构参与到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当中来。 

   更加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和联络员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处长亲自抓落实,同时,要指定专人牵头负责本处(室)支出预算执行分析相关工作(包括数据汇总、文字分析、报送等)。 

   更加注重优化分析模式和预测性。 与以前的按月分析制度不同,为了加强分析工作的针对性,综合考虑各业务处(室)的实际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该制度实行按季度分析模式,即全年分四个时段(当年1月1日—3月10日,当年1月1日—6月10日,当年1月1日—9月10日,当年1月1日—12月10日)对本处(室)预算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增支、减支因素及其完成预算进度快慢的原因分析。同时,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意见建议,并在分析支出实际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每个季度末最后20天的支出情况进行预测分析,以便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增强支出管理工作的主动性。 

      更加突出牵头处室工作责任要求。 该制度明确由国库支付局牵头负责对全厅数据和文字材料的汇总分析工作,并要求按每季度月25日前将整理汇总的文字材料和预测报表及时报厅领导决策参考。同时,制度还明确要求分析工作要做到“三坚持”,一是坚持精细化分析,对支出的分析要明细到“”级科目。二是坚持多角度量化分析,要求各有关处(室)通过跨年度、分结构、分级次等多角度对数据进行量化对比分析。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分析,要求通过各有关处(室)在预算执行中发现总结财政支出增减变化存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设。   信息报送: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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