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检查兴宁区农产品生产基地

21.12.2015  12:09

      2015年12月16日,南宁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到兴宁区三塘镇的南宁市铭丰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检查。检查人员首先了解基地生产条件、营销场地和产品销售情况,特别了解了大田蔬菜病虫害发生和防治情况,然后到基地农资储藏室了解农药进货渠道、农药类别、农药产品标签等情况。检查情况表明,该片大田蔬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基地,农民种菜积极性比较高,但人工成本也比较高,病虫害防治技术难以把握,缺乏真假农资辨识的技术及检验条件,特别是难以发现禁限用农药隐性成分,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威胁。执法人员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切实遵守国家农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正确选择农资进货渠道,索取真实票据材料,确保产品可追溯,订立购销合同,建立进货检验制度,拒绝不合格农资;按照科学使用农资,特别是要在农药施用安全间隔期满后,蔬菜才能采收上市,否则,经检查发现采收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检查农产品基地结束后,市、城区农业执法人员还到五塘镇今年质量抽检不合格的5家农资经营店进行了“回头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