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环境质量 开启全面治污新征程

24.03.2016  12:24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力推进。基于对“十二五”广西环保工作的全面回顾、对“十三五”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分析研判,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提出,2016年乃至整个“十三五”时期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落实“三个十条”为内容,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开启全面治污新征程。

  广西全面治污具备基础和条件

  经过近年来的环保工作实践,广西已经具备全面治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和条件。

  2015年,广西积极创新环境监管模式,由单纯督企向综合督政转变,将各设区市101个突出环境问题在主流媒体上公布,向各市递交问题书,并定期公示整改情况。各市对此高度重视,并出重拳解决突出问题,党委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得以建立。

  环境质量有效改善。2015年,广西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39条主要河流72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1%,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9%,县级城市为93.7%;近岸海域海水一、二类水质占90.9%,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地下水位动态变化平稳,水质总体优良;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良好,达标率总体上升。

  污染减排目标完成。从自治区到各市县,上下拧成一股绳,向完成减排目标努力。仅污水直排口截污一项,2015年初全区共排查出1219个。2015年底完成截污740个,大幅提升了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截至2015年底,“十二五”全区各级财政及重点企业累计投入160亿元,实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3818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50项,氮氧化物减排项目231项。完成目标责任书项目167个,生活污水日处理量达到365万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能力建设显著增强。两年来,全区共计投入基层能力建设资金3亿元,增加执法设备6000多台(套),举办专业培训122期,培训1.7万多人次。率先建成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移动执法系统,全区环境监测网络和自治区、市二级环境应急反应体系基本建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提高,野外生态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14个设区市全部建立固废监管机构,省市两级固体废物管理人员编制人数位居全国前列,重金属监测装备水平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环境安全有所保障。2015年紧紧围绕监管执法主题,全区共查处案件1250件,处罚金额达1.29亿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维护了环境安全。2014、2015连续两年实现全区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服务经济能力提升。大幅下放环评审批事项,主动送环评服务下基层、进企业,走遍14个设区市、所有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组织项目业主培训和环评管理人员大练兵,积极推进环评脱钩改制工作。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全区环保企业、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快速增长,涌现出包括博世科、绿城水务、升禾环保等上市企业。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

  实施“三步走”战略

  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基本要求就是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不能退步,主要环境质量指标要有所好转,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明显解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环保工作将实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2016年环境问题大诊断。按照桂林市环保综合督查的模式,对全区14个设区市集中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对环境问题全面诊断,查清病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第二步是2017年~2019年环境问题大治理。对诊断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第三步是2020年环境质量大提升、大考核。考核各市5年工作成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的目标。

  2016年是新征程的第一步,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具体工作任务要实施好“六步工作法”。

  第一步,专业查污。各地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邀请有关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实施专业查污并确保5月底前完成。将安排1名厅领导负责指导一两个市查污工作,为实施全面治污、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有效的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

  第二步,专项控污。今年将对污染源实施精准控制,启动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等8个专项行动计划。

  第三步,帮企减污。按照自治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的部署要求,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从源头上减少企业污染。

  第四步,督政治污。只有综合督政,才能有效推动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印发做好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各市也要对辖区内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和督政,切实提高治污成效。

  第五步,依法惩污。去年全区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81件,是2014年493件的两倍多。处罚金额达1.2887亿元,比“十二五”前4年罚款总额5962.76万元翻了近两番。加强执法不是为了惩罚企业,而是为了让企业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促使企业环境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以建立规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和规范厅内联合执法,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第六步,公众评污。公众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非常重要的动力和源泉。2016年,广西要把环保宣传和公众评污作为环境保护的第二战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将拓宽环保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升级广西环保APP,公布微信公众号,帮助公众实时了解环境质量状况,激发公众点评治污的积极性,听取社会各界对全面治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凝聚起共同推进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让每一部手机都成为移动监控点,让每一个公众都成为环保监督员,让每一个组织和单位都成为环保的同盟军。

  全面治污必须把握六大重点

  全面治污,必须明确主要目标。今年广西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区城市PM 10 年均浓度、PM 2.5 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值达89%以上;全区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6%,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3%以内。

  全面治污,必须坚持由点源治理向宏观治理转变。广西仍处于城镇化、工业化中期,发展压力大、意愿强。解决环境问题,仅抓污染源控制和管理只是治标,最根本的还是要解决城市规划、空间布局、经济结构、发展战略等方面长期累积的深层次问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经济发展要求我们实施宏观治理,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落实到每一项决策、每一个行动中。从空间上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从行业上守住排放总量、从项目上守住环境准入标准,更早更有效地规避区域发展的整体环境影响,用环境质量保护目标引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面治污,必须突出“三个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即将发布。“三个十条”涵盖了污染治理的主要方面,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治污的主攻方向。要将“三个十条”的路线图落实为各地的施工图,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做好指标任务的对接细化分解工作。

  全面治污,必须深化管理改革。今年将重点从3个方面推动改革。一是完善环境预防体系,推动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2016年完成与各设区市的对接和落地,制定管控制度,形成优化发展的空间布局,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二是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研究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评价考核办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赔偿制度。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改革环境监管方式,提升监测监管执法能力。

  全面治污,必须加强3支队伍建设。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势在必行。垂直管理改革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必须做好思想准备、问题准备、工作准备、组织准备。要时刻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稳定好队伍,确保编制不减少、力量不削弱、工作不断档。

  全面治污,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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