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改革主旋律 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发展

26.06.2017  16:3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广西妇女十三大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妇联改革,6月14日—16日,自治区妇联举办了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推进会暨维权干部培训班,研究部署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改革任务,表彰2013-2016年度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妇联维权干部进行培训。
    来自全区各市、县(市、区)妇联的维权干部,荣获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婚姻家庭专家代表共160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14日上午,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推进会召开,自治区妇联主席刘咏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梁钢、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王海文、自治区妇联副主席伍艳娟出席会议。     会上,刘咏梅在讲话中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不仅是妇联的基本职能,更是党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要积极创新提升依法维权的手段和能力,加强学习和经验示范,善于从性别平等视角分析和观察社会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妇女维权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增强群众性,始终带着对妇女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维权工作,把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把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深化“双维双促”工程;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妇联改革中维权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参与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源头维权,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性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密切关注和妥善应对处理舆情,积极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切的重点权益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好妇联组织的优势。  
  会上,自治区妇联表彰了2013-2016年全区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五支队等145个单位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蒙宁等150名同志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自治区妇联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在各条战线的各个岗位上,继续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广西、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伍艳娟还传达了全国妇联维权工作研讨培训班精神,并结合广西实际,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全区妇联维权工作进行了部署。      推进会后,参会人员围绕妇联改革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维权工作培训和专题研讨。全国妇联领导、专家们讲授了信访工作中的心理辅导咨询,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方法和技巧,新时期妇联信访工作等内容。期间还举办了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探讨问题。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课程精彩、效果实际,通过培训研讨,加深了对妇联维权新形势的了解,增强了做好妇联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回去以后将把学到的知识、交流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共同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改革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