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邕城自设行政审批事项大瘦身

09.02.2015  11:45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见习记者吴洁辉)近日,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南宁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公布市本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布66项市本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只保留1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9项、调整8项、转为告知性备案15项,并将其中5项备案事项下放县和城区实施。另有13项拟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由市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经过清理,我市自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精简,取消了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突破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扫除制度障碍。

  为了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我市自2014年7月起正式启动市本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将我市现行所有有效的38件地方性法规、68件规章和50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创设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逐条梳理,逐项确认。凡是冠以“许可”“批准”“审批”“核准”“备案”等名称的事项全部予以甄别、确认,提出处理意见,除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进行清理外,还对备案类的事项也一并进行清理,清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实现全面彻底的清理。

  对于行政许可事项,以取消为主线,对市场和社会主体能够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事项坚决取消行政许可,实现全面“瘦身”;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设定依据不足或不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一律予以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实现行政审批“灰色地带”大消除;对于管理事项,属增加当事人负担的,一律取消,实现当事人义务大减负;对于市、县级行政机关均有审批权限,且交由县级行政机关实施更为便利的事项,均下放县级行政机关实施,市级行政机关不再办理,实现行政审批大下放。

  经过全面清理、科学甄别,共有66项行政审批事项属于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大幅度精简自设的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29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政府权力的大刀阔斧削减。

  此次清理之后,市政府还将通过提高设立行政许可制度的门槛,严格新设控制行政许可制度,推动行政机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的行政审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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