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6.01.2016  19:49

全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场

会议主席台

1月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自治区工商局、编办和南宁、北海、防城港、玉林市分别在会上发言,汇报了开展商事制度改革重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措施及打算。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传达了王勇国务委员在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2015年全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双创”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张虹表示,2016年,全区工商部门将发挥牵头作用,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基本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初步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三项指标任务;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分级管理体制下加强业务指导,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积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黄日波副主席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指出2014年以来,各级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工商部门,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企业住所限制、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重大改革,极大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我区放宽企业住所限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均早于全国,在全区深化改革中起到了“先手棋”“当头炮”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全区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黄日波强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的重点难点,是化解“宽进”改革后诸多监管难题的迫切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推进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第二阶段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要明确监管职责,工商部门履行“双告知”职责,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审批事项目录履行审批职责,  实现各负其责。要加强信息管理,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并通过公示系统、“信用广西”网站依法公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实行信用监管。要加强综合执法,建立联合协调、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防范的工作机制,实行综合监管、协同监管。要拓宽监管渠道,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黄日波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制度。要更加注重组织协调,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并把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指标,确保改革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要更加注重巩固成果,探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落实经营范围登记制度的改革措施,推进注册审批全程电子化,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密切关注上海等地区“证照分离”试点等工作进度,继续推动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宽进”“优服”水平。要更加注重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体制、基层能力建设、基层装备建设,做到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提高基层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唐宁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深改办,自治区编办、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国土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药监局、政管办、法制办、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的负责人,以及各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各县(区)工商局(含工商和质监局)局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