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召开学习贯彻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精神会议

29.09.2015  11:13
9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敏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陈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管跃庆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传达了国务院国资委培训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张显就加强我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了强调和要求。

管跃庆传达了国务院国资委刘强副主任传达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9月18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张喜武培训会议辅导讲话精神,全面详细介绍了《指导意见》的起草过程、重要意义、主要特点、核心要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他说,这次国有企业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规范性、系统性、公开性,要求抓好“六项重点任务”: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他要求,要反复学习,把握《指导意见》精神实质;精准施策,提高我区国有企业改革的针对性;立足实际,推动我区国企改革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契合;统筹推进,开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新局面。

张显在讲话中要求,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把握好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要求,以敢做善成的气魄、奋勇争先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把企业党建工作抓实抓好,为做强做优做大我区国有企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副主席陈刚在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开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征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们要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坚持以发展为目的,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推进深化改革;正确处理好放管矛盾,坚持放管结合,管住资本放开经营,搞活国有企业;坚持先易后难,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尊重企业家,厚爱国有企业职工;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他强调,要积极主动稳妥有序推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九项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工作;推进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扩大对外合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敏要求,各市国资委要及时把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主动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要吃透文件精神,加强《指导意见》的宣贯学习,把准改革工作的着力点;要坚持深化改革,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紧密结合稳增长抓改革,努力保持我区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势头。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文资办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各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自治区区直文化类企业董事长和主要负责人;各市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和文资办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