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象州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举行法治专题学习暨讨论会

30.10.2016  23:05

近日,新选举产生的象州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举行法治专题学习暨讨论会,集中学习了《行政诉讼法》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各镇乡、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学法活动由县长罗君钰主持。

会上,县法制办主任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制定应遵循程序、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等内容进行引领学习。与会者对学习内容踊跃发言,互相交流探讨。 

罗君钰强调:一、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夯实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基础,培养法治作风,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要学会借力专职法律工作队伍全方位介入政府工作,防范或化解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要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让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和更具操作性。作为国家机关,特别是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既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主要途径,也是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载体和方式。党的方针政策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来落实,法律法规不具操作性的规定,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来具体化。我们经常听到人们对社会软环境的议论和评价,这个软环境,首先指的就是当地政府依法出台政策的质量,同时也包含了政府工作人员的贯彻执行政策的态度和力度。在实践中,我们政府及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不少的规范性文件,从而保证了行政机关有效地行使职权,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近年来,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内容随意,秩序混乱,形式不规范,文件过多过滥,一些拟以政府名义制定的文本草案不成熟,质量不高,因此,要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优化我县政策环境;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早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扎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