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出台政策激励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

30.12.2016  20:08
    近日,凤山县出台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激励政策,支持和鼓励“三小”(小果园、 小花园、小菜园)复垦生产,加强农村闲置宅基地清理整治利用,减轻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产业富民。
    该县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全县范围内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村住宅房前屋后开荒可利用土地进行“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建设,按照“宜果则果、宜花则花、宜菜则菜”的原则进行综合利用,全县计划完成10000宗以上,改造旧宅基地为“三小”的经验收合格补助3000元/100平方米,开荒住宅房前屋后可利用土地为耕地用于“三小”开发的经验收合格补助1000元/100平方米。资金来源主要从增减挂收益、耕地开垦回拨经费和县财政整合各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