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项政策“红利” 助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07.01.2015  17:07
  2014年以来,广西从财税、金融、土地等多项政策上支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让那些带着知识、技能和资金的农民工回到家乡也能实现“创业梦”。   

  2010年,80后农民工苏俊宇返乡创办了一家门业公司。因为公司项目一期已经满负荷生产,2014年苏俊宇决定对公司的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在项目的建设用地和员工的技能培训上,他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 

  广西至恒门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苏俊宇:申请用了二期的地,这些都得到政府的支持,已经顺利批下了土地。人社局那边也是对员工技术培训可以直接进入岗位。 

  2014年以来,百色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打造以右江河谷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四县区为核心,靖西、德保两县为腹地的“4  2”园区模式的综合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每年从实际掌握的土地指标里调剂一部分,专门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项目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和基层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农民工做好服务。 

  百色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振桓:低门槛进入园区,土地优惠、水电等等,之后还要对他们进行跟踪服务,提供就业服务、金融服务等,让他们回到家创成业,能够创业带动就业。         

  广西有1100万农民工,其中600万人在区外务工。每年约有3%至5%的外出务工者像苏俊宇一样,选择返乡就业或创业。为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广西从财税、金融和土地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2014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农民工首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属于自治区、市、县收入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民工小微企业,以及吸纳农民工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补贴。 

  金融政策上,将小额担保基金由2亿元提高到5亿元,保障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工创业资金需求。 

  2014年,广西还出台了扶持农民工创业的土地政策,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和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试点。此外,县级以上政府统筹从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给予以奖代补,引导农民工创业向城镇和园区聚集。 

  自治区人社厅  厅长  蒋明红:我们国家现在包括广西,对农民工这个落户城镇,有了很明确的政策,他返乡创业以后,就为他进入城镇,成为市民,落户城镇,这在经济新常态下,对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应该说有一个很好的促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