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9”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的情况通报

24.08.2017  18:47

8月9日7时许,我市民族滨湖路口和民族金洲路口的两座交警岗亭遭到毁坏。接报警后,我分局南湖派出所、刑侦大队警力迅速赶至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初步调查,两座交警岗亭均系人为毁坏,共有3块玻璃、15块电子显示屏被砸烂,停放在岗亭旁的摩托车、电动车头盔和尾箱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砸坏。

案件发生后,南湖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警力对此案全面展开侦办工作。通过视频追踪,进入一步还原出犯罪嫌疑人为一名身高约165厘米、身穿白色上衣、黑色短裤的男子,初步分析该男子极有可能为流浪乞讨人员。专案民警循线出击,对嫌疑人可能出没的地点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摸排和蹲守,于8月12日凌晨在金湖广场将该案嫌疑人黄某抓获。经讯问查实,嫌疑人黄某(男、28岁、广西武宣县人),其从2016年底开始在南宁市流浪乞讨,8月9日凌晨2时许,黄某在民族滨湖路口绿化带睡觉,起身后突然捡起路边的砖头砸向路口的交警岗亭,随后步行至民族金洲路口,又捡起路边的砖头砸向交警岗亭,造成两处交警岗亭及停放的摩托车、电动车损坏。经查,黄某此前未受到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打击处理。

目前,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