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个一”做好全区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检查整改工作

27.03.2017  11:42

  近日, 有关媒体报道了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受助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民电〔2017〕36号),广西在接到民政部急电后,立即下发一个通知、召开一个专题会、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全区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等工作规范运作。

  3月21日,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对全区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桂民办电〔2017〕35号),立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对托养机构承接资质、设施条件、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站内受助人员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对不适宜继续开展托养服务的托养机构,要立即终止托养,妥善安置托养人员;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3月22日,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韩元利又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市民政局对辖区民政部门使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各地是否及时、准确录入每一位受助人员的救助信息和托养服务信息等,是否对所有滞留人员除在当地电视等媒体发布寻亲公告外,立即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再三叮嘱各地民政部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工作职责,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自治区、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已第一时间组成工作组到各救助管理机构检查指导,全区各地救助管理机构也陆续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