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公室开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立法调研活动

27.10.2016  07:33
  近日,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侯康顺带领本办法规科工作人员到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南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立法调研活动,通过走访国有和民营预拌混凝土企业,召开有基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南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立法的意见建议。南宁市工信委副主任尹玉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林华强以及市工信委、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相关科室人员参与调研。

  《南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修订)》(简称《规定》)是列入南宁市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之一。《规定》于2001年1月颁布施行,并于2010年11月第四次修订颁布。《规定》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南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事业的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应用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延伸,顺应了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2015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作出了新的规定。为使《规定》符合上位法的要求,将近几年南宁市在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方面的实践经验上升到立法层面,市人民政府将该《规定》的修订工作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

  当天,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了广西华宏沙井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鼎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查看了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听取相关人员的介绍,询问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广西华宏沙井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鼎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润水泥(南宁)公司、经开区经信局、良庆区经信局、广西预拌砂浆协会、南宁市混凝土协会对修改《规定》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介绍了预拌混凝土的产能产量、扬尘处理措施、搅拌车的清洗流程、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情况,从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造价信息、加强对从市外进入本市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质量监管等建议;行业协会代表从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发展的角度提出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选址布局的合理性、引导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等建议;基层行政主管部门则结合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提高处罚额度等建议。

  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表示,当天调研和座谈效果好,企业、行业协会、基层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对修订《规定》的建议,体现出了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下一步修订《规定》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要从促进散装水泥行业发展的角度立法,与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相切合;二是要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使用、质量安全方面设定管理措施;三是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合理规划布局,促进行业的良性、规范发展;四是要结合市委提出的有关扬尘治理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要求进行立法,将厂区的降尘防撒、厂车的清洗、对超载超重车辆进行电子监控等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上升到立法层面,发挥立法在推动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本次调研,为下一步修订《规定》收集了详实的资料,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