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数质并重严守耕地红线 国土资源管护形成新机制

11.02.2015  13:18
      2014年,广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严防死守保护红线为重点,认真落实执行耕地占补新政要求、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体系、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开创了国土资源管护新局面。
      一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新政要求,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耕地占补新要求,及时改进耕地占补年度计划管理,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审查,确保“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完善市、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机制,全区完成33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14万亩;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13个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如期开工建设。以整县推进土地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第一、二期共21个县(市、区)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实施项目489个,实施面积508.83万亩,总投资66.79亿元,预期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3.57万亩。
      二是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体系,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力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落实,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长效管理制度。改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式,完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一查多用”机制,加大警示约谈力度,依法依规全力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全区卫片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法用地2233件,面积969.26公顷(耕地面积487.12公顷),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6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人;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73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扎实开展打击“双违”集中行动,及时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土地违法1411宗、矿产违法293宗,进一步提高全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水平。
      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创建。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合编实施提供了技术依据。加强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制定出台了《广西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订了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抓好19个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色和谐矿山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