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县治田打造幸福壮乡

16.12.2014  20:24

        入冬以来,南国的土地陆续进入农闲状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同良村,一场平整土地、建设田间道路与农田水利设施的“集结战”正在拉开帷幕。
      和同良村一样,江南区的16个村、南宁市的2个区、自治区的8市9县(区),在这个冬天注定不会平静。随着自治区第一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实施,“冬闲人不闲、壮乡整地忙”成了八桂大地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模式从整村到整县
      广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境内山多田少、土地资源禀赋差、宜耕后备资源匮乏,耕地质量等级偏低。自治区人均耕地仅1.31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质量最高等级为4级,占全区耕地面积不到7%,而8等~12等耕地占45%以上。因此,通过土地整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整体质量势在必行。
      为完成国家下达广西的“十二五”建成133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2013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全区“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由县级政府统筹,集合国土资源、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多渠道涉农资金,采取集中投入、整县推进方式,统筹对中低产田实施田、水、路、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高标准农田“大投入、快建设、早建成”的目标。
      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即围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全县域的耕地进行整治,力争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广西国土资源厅厅长肖建刚认为,以整县推进的形式开展土地整治,有利于数质并重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提升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广西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已有10多年历史,先后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00亿元,集中开展了大石山区土地整治、“兴边富民”土地开发整治、南百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等重大工程。近年来,广西厅在总结推广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的同时,创造性地提出了“整县推进”的概念,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质量耕地开辟了新路。
      整县推进土地整治以18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3个基本农田示范区为重点,并向粮食主产县倾斜,以县(市、区)为单位立项实施。2013年6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正式批复第一期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立项,共涉及南宁市江南区、邕宁区、柳州市鹿寨县、桂林市灌阳县等8市9县(区),总实施规模12.87万公顷,涉及280个子项目,总投资约25.4亿元,预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万公顷。自治区要求,所有子项目必须在2014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底竣工,2016年6月底完成验收。

立项从安排到竞争
      把竞争机制引入土地整治,是广西实施整县推进战略的一大创新。以往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都是由实施单位申请,经广西厅审核后批复,带有明显的“安排”痕迹。为激发各级政府实施土地整治的积极性,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在组织第二期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立项中,广西厅引入竞争机制,在充分了解各申报县(市、区)政府组织能力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排序,择优选取项目实施县(市、区),增强了土地整治立项的公正性。竞争立项评审程序包括:申报单位陈述、专家现场质询、专家评分和综合评定,评审组由国土资源、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专家组成。
      今年5月,广西组织专家对17个申报县上报的第二期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逐一进行了评审。经过严格筛选,柳城、柳江、兴安、合浦、田东等12县(市、区)获准立项,总实施规模21万公顷,总投资41.3亿元,涉及309个子项目,预计建成高标准农田约16万公顷。广西厅要求,第二期所有子项目要在2015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6年12月底竣工,2017年6月底完成验收。自治区将对重大工程实行跟踪考评管理,每年年初组织对各实施县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下达本年度建设资金;考评不合格的,不予下达资金,并视情况给予要求整改到位、终止项目建设、收回项目投资等处理。
招标从单独分散到集中公平
      在第一期工程参建单位选取工作中,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杜绝项目参建单位选取工作中出现腐败问题,广西厅创新土地整治前期工作方式,首次采用“集中采购、摇号选取”的办法,选定规划设计、测量、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4类参建单位,明确每个供应商在摇号中承接的同类土地整治项目不得超过10个。2013年7月,参加现场摇号选商的188个项目“花落”全国130家单位,为工程实施节省了大量资源,比以往节省了招投标时间30天~40天。
      目前,广西厅已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预防腐败建设的意见》,就规范项目工程招投标、规范项目工程变更、强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严格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切实建立全面公示公开、聘请群众监督员、严格项目审计、在职人员培训等预防腐败机制,扎紧了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制度“笼子”。

推进从部门到政府
      实施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广西完成“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手段。然而,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如何才能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
      与以往项目相比,广西在整县推进工程的组织形式上突出“五个转变”:由国土资源部门主导实施向地方政府统一组织转变,由分散的单个项目向相对集中连片的土地综合整治转变,由简单地增加耕地数量向数质并重转变,由单纯的保护耕地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转变,由单一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向综合提高区域性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转变。
      在工程建设上,广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点实施水源、土地平整、道路设施、土壤改良、农田生态环境五大工程,构筑“蓄、引、提”一体化浇灌系统,确保浇灌率达85%以上。同时,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耕地田块,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改善配套附属设施和对外交通条件,做到“田成方、地成块、路成网”。在土壤改良方面,采取农业、水利、生物和工程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和耕地质量等级。在易受风害或易水土流失区域,还要完善农田防护体系建设,加强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坡改梯、堤岸防护等水土保护措施,增强农田的抗灾能力。
      土地整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群众的利益。为此,广西厅要求,在整县推进重大工程中,要充分保证农民的决策权、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监管和验收,做到“事前农民同意、事中农民参与、事后农民满意”。尤其要重视农民的监督权,通过建立农民参与监理工作制度,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在推进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土地流转和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上下功夫,促进农村土地规模集约经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全面深化。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重要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广西厅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整县推进、扶贫土地整治和农民自发土地整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并在实施模式上大胆创新,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广西经验”。正如肖建刚所概括的:“整县推进土地整治是我们在总结推广‘小块并大块’之后,在整村推进经验基础上独创的一种土地整治模式,今后广西的土地整治将以这几种模式为主。
      前不久,到广西调研的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专家组认为,广西创新整县推进、以奖代补鼓励土地“小块变大块”、引入社会资本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属全国领先,经验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