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出台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项目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25.04.2018  11:02
   
      南宁市档案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近日,研究出台了《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项目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验收工作协调组,明确严格验收流程和时限,为确保项目质量及项目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明确成立项目验收工作协调组,由副局长张立担任组长,副调研员赵黎、办公室主任陈作林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协调组下设材料小组、质量验收小组、财务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
      《实施方案》对项目验收时限作了明确规定。验收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0日前,验收硬件采购和第三方系统测评项目;第二阶段6月30日前,完成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及软件采购项目初步验收;第三阶段7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实施方案》对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综合协调工作对项目整体验收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管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二是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小组要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工作措施,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工作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四是要严肃纪律,严格把关,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规定,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制度要求,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和审批程序、财务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风清气正。
      据悉,南宁市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项目列入南宁市2018年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678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拨付。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数据资源建设、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