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化厅多管齐下部署网络文化市场“百日整治行动”

12.03.2018  16:01


为规范我区网络文化市场秩序,营造健康向上、安全稳定的网络文化环境,严厉打击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广西文化厅积极贯彻落实文化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多路出击,多措并举,组织部署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集中开展全区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和网络文化活动,时间自2018年1月至4月。

一是开展网络游戏市场专项整治。检查进口游戏许可和国产游戏备案信息,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未经备案从事网络游戏经营行为;检查网络游戏内容,依法查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加强网吧市场、网络游戏市场、网络游戏直播等内容监管,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吧经营场所、网络游戏企业、网络游戏直播平台。

二是开展网络表演市场专项整治。依法查办一批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表演案件;关闭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或不具备运营资质的网络表演平台;封禁一批在网络表演中表现含有禁止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络表演者。加大曝光力度,形引导行业自律,丰富网络表演内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儿童邪典片”网络动漫和网络游戏产品专项整治。集中开展网络执法巡查,对区内网络动漫网站、视频网站、网络游戏平台、网页游戏平台、游戏下载网站进行全覆盖巡查检查,全面排查和依法从快从重处置互联网文化单位和网络游戏运营单位提供所谓“儿童邪典片”网络动漫和网络游戏产品,以及以“儿童邪典片”、“艾莎门”等作为互联网文化产品名称和进行产品宣传推广的行为。

四是强化网络文化市场巡查协作和执法督查机制。根据文化部、文化厅确定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专题,组织开展专题性全区性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巡查检查行动。巡查检查范围包括,网络文化产品、网络文化活动以及文化市场有关网络舆情、事件等。

根据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数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3月6日,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区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检查19795人次,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游戏经营单位6531家次,依法责令整改87家次,当场处罚9件,立案调查68件,警告41家次,罚款1333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