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分局高效调解消费纠纷获赞誉

01.02.2016  17:47
 

  “因购房遇到商家不公平条款问题,向工商所投诉,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调解,有理有节,事情最终得到圆满解决。”近日,南宁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工业园工商所收到一封表扬信。

  据悉,来自百色平果县的王先生,1月5日在人和莱茵鹭湖售楼部看中一套房,交了2万元定金。然而,在后续签订合同过程中,他认为商家的许多条款不公平,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王先生最不能接受的主要有两点:对房屋的赠送部分,合同协议中没有做出承诺,所谓“赠送面积”只出现在卖方的口头承诺中;在委托协议中,强调“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委托人负责”。人和莱茵鹭湖的这些“霸王”逻辑,让王先生感到很不满。他要求退还定金未果,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1月19日,经执法人员调解,王先生终于拿回定金。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或是遇到合同中含有不公平条款时,要敢于说“”,并且保留好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