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让公车祭扫无处“藏身”

05.04.2015  12:47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记者潘强、张建)又是一年清明时。各地纷纷发出通知禁止公车祭扫,有的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监督渠道更加畅通,监督方式更加灵活,这不仅有利于管住“脱缰”的公车,更有利于在年节小事上巩固八项规定落实成果,切实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公车祭扫的实质是滥用权力,既浪费公共资源,也破坏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社会公众对公车私用行为深恶痛绝。应该看到,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对整治公车私用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严加监管,公车私用行为也在逐年减少。

  当前,在反“四风”持续发力的背景下,虽然公车私用的违纪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仍有个别公职人员靠一些变通甚至违法手段逃避监督,挑战“高压线”。例如,有的公车私用者使用套牌,采取一些“反侦察”手段,违法用光盘、卡片遮挡车牌;有的为了逃避监督,“伸手”向国有或民营企业“借车”,美其名曰“互惠互利”,给权力寻租埋下隐患。

  落实好八项规定,必须充分发挥法纪的震慑作用,通过强有力的制度约束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不收敛不收手者决不手软,使公车私用者无所遁形。一方面,应对公车进行更加全面的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充分参与,全方位多角度实现立体化监督;另一方面,应正本清源,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公职人员自觉性。

  纠风正纪之难,难在防止反弹,需要抓铁留痕、踏石有印、久久为功。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的数据显示,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仍禁而不绝。从数据看,2月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虽比1月有所下降,但仍有551起,在所有9类问题中列首位,“一把手”违规使用公车、公事途中私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充分证明,对公车私用的监督仍要大力加强,丝毫不能放松。

  不管是清明、五一、十一假期,还是平常工作日、休息日,相关部门都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狠抓落实,让公车私用在公众的监督下无处藏身。这样,才能以严明的纪律、有效的威慑、不变的步伐塑造更加健康的公车使用生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