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解渴千万民

24.02.2016  10:14

  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在“十五”收官之年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此后在“十一五”“十二五”整整10年间,此事年年纳入“实事”项目,从解决饮水困难,到实现饮水安全,再到推进饮水净化,不断上台阶,目标步步高。

 

  七成农家用上自来水

 

  笔者从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2011-2015年广西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投资119.49亿元,先后使1779.97万人实现饮水安全,广西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内1779.64万人口全部解困;至此,“十一五”以来10年间,全区累计有2840多万农村群众告别“饮水难”;同时,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10年的48.5%提高到2015年的72.5%。

 

  这项起于“十五”,贯穿“十一五”“十二五”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使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历史性改善。农村饮水工程受益人口已占全区农村总人口的78%,普惠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抽样调查显示,群众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满意度达到96%。

 

  2005年以来,我区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没有发生一起水性传染病爆发疫情,全区农村水传肠道传染病疫情发病人数、爆发起数从2005年起持续下降,降幅分别高达八成、九成以上。

 

  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农村群众摆脱了祖祖辈辈挑水喝的历史,解放出大量劳动力就地务农、外出打工,大幅增加收入。随着自来水的普及,农家纷纷用上洗衣机、热水器,生活质量迅速提高,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明责放权督管出成效

 

  “十二五”广西农村饮水工程圆满收官,得益于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了《广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理的意见》,落实措施,加强管理,并从政府层面持续高位推动项目建设。自治区水利厅与各市水利局签订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在广西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公示了自治区、市、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人,及各地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进度安排,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简政放权,推进建设管理改革。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了项目投资评审和招标采购工作各项程序,并规定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小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地可在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用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组织工程建设。

 

  三是精准督查,强化项目推进。自治区水利厅成立了由厅领导任组长的14个督查联系工作组,分别对口联系一个市开展专项督查,并根据年度建设任务轻重、项目大小等,明确督导重点,强化督查成效。根据各地上报进度和督查反馈情况,启动约谈通报机制。

 

  四是强化建后管理,促进良性运行。出台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运行管理。去年自治区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补助市县,逐步形成良性机制;同时启动此项调研,谋划相关政策,形成长效机制。每年,自治区水利厅对全区各市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巩固提升饮水更洁净

 

  自治区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饮水工程在“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范围进一步扩大,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广西”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我区538万农村贫困人口、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对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升级改造、联通并网,并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力争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左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75%。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加快划定水源保护区和建立应急预案、运行管理机构、维修养护资金,完善我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