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下月启用 实现"两证合一"

28.11.2015  11:0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龙博)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将实现“两证合一”,统一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昨日下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同步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者了解到,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将有利于解决兼具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混合业态问题。此外,新许可证还对网络食品经营许可制定了严格的审查细则。

  据介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既体现了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职责所在,也反映出其经营项目的风险所在。据了解,自2015年12月1日起,广西将在全区范围内同步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强介绍,新许可证对许可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现场审查等作出具体要求;对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查核审查作出具体规定。另外,还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及主体、行政许可条件和实施对象及范围等。

  “原来的许可证按食品经营环节分为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则是将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统一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有效解决兼具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混合业态的许可问题。”李勇强介绍到。此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5年,内容也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并将“食品流通”修改为“食品销售”。同时明确了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值得一提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还对眼下颇受大众关注的网络食品经营许可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如细则中明确了网络食品销售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一种主体业态,对其进行了分类,分为有实体门店经营的网络经营者和无实体门店的网络经营者,并提出了具体准入条件。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