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官登记当天出车祸 醉驾令他没进洞房先入班房

08.04.2015  12:45

新郎官登记当天出车祸,腿被撞断在家躺了几个月

伤刚好又被警方逮捕,第3天就被法院从快判处拘役

醉驾令他没进洞房先入班房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伍茵茵)20岁出头的南宁市邕宁区人阿军最近可谓是经历了悲喜两重天。去年9月12日,他和相恋多年的阿娟登记结婚,为庆祝告别单身,阿军请了许多亲朋好友去饭店吃饭。酒过三巡,阿军驾驶摩托车回家时不慎撞上了水泥墩子,当场昏迷,左腿骨折,喜事就此变悲剧。更让他后悔不已的是,外伤好不容易痊愈后,又于近日被邕宁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2个月拘役,并处罚金2000元。

“真的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他腿里还留有固定骨头的钢板,他也没伤到别人,我们都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昨日说起老公获刑,阿娟叹息道。

据阿娟介绍,去年9月12日,她和阿军去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当晚,因阿娟需要准备考试,阿军就独自请了一帮朋友聚会喝酒庆祝。大家玩得开心,阿军也喝多了。“平时他偶尔也会酒后开车,但人还是清醒的,从来没出过事。”阿娟说,阿军酒后自己骑着摩托车回家,在途经蒲庙大桥时,摩托车撞到大桥右侧的水泥墩后翻车,阿军当场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后,阿军很快醒来,但发现自己的左腿断了。交警抽取了阿军的血液进行鉴定,发现其血液酒精浓度达到220.7毫克/100毫升,已是醉酒状态。更要命的是,阿军还没有驾照。在家中床上躺了2个月后,阿军慢慢开始能走路了。今年春节过后,就在大家都渐渐淡忘这次事故时,3月30日,阿军忽然被警方逮捕,理由是涉嫌危险驾驶罪。

4月1日,邕宁法院公开审理阿军一案。法院认为,阿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血液中酒精含量远远超过醉酒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对这个结果,阿娟和家人坦言有些无法接受,但他们也表示,这次教训深刻,对阿军来说反而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