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修订旅游名县评定细则 “旅游厕所”分值提升

11.08.2015  11:51

  10日,记者从自治区旅发委获悉,8月10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评定标准与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新修订稿印发实施。本次修订强化了各县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旅游厕所”分值由30分调整为40分。

  据悉,自去年10月份印发实施以来,现行《细则》对全区各地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然而,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现行《细则》个别条款存在不完善之处,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组织对《细则》再次进行修订。

  新《细则》的修订主要对三个分值项作了调整。一是对旅游项目投资与公共服务分值进行了调整,其中“旅游厕所”分值由30分调整为40分,第四项总分值增加10分,强化了各县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二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分值进行了调整,由于各县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因此,将第五项“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原分值20分调整为10分,第五项的总分值由60分降为50分。三是增加了加分项,这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大亮点。原《细则》没有加分内容,新《细则》增加50分作为加分项,总分值1000分调整为1050分。该加分项将《细则》十大评分标准个性内容作为加分,以强化创建工作的差异性和创新性。(记者 黄颖 实习生 韦鹏程)

[责任编辑: 梁毅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