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旅游新规今起实施 导游有权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

01.05.2015  10:20

    记者从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获悉,继国家旅游局宣布开展随手拍曝光旅游不文明活动之后,《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两项新规于5月1日起实施。今后,类似在飞机上大打出手导致返航这样性质恶劣的不文明出游行为,导游、领队将有权通过旅行社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被举报者将被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据了解,《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是国家旅游局首次对旅行社服务全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提出专门的行业服务标准,首次将“文明旅游”以旅行社行业标准的形式明确下来。《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则是规范文明旅游引导的第一个专业性行业标准,从法律法规、风俗禁忌、绿色环保、礼仪规范等总体的内容要求,到吃、住、行、游、购、娱以及突发紧急情况的处理,都有具体规定。《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还规定,导游领队可通过旅行社将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规范,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游客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记者/吴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