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钦州——社会共治,保舌尖上安全

11.02.2018  19:22

  本报记者  韦义华

  “这里变得这么整洁,大家来吃粉、吃饭都放心!”近日,在钦州市子材街道小餐饮集中区的品旺快餐店里,市民周灵吃着猪脚粉说。

  正在忙碌的店老板陈朝涣隔着玻璃橱窗告诉记者,“你扫一扫这个二维码,就可以获取我们商家的经营信息,对我们实施监督。”记者轻轻一扫,二维码即显示该商家的名称、营业执照、经营者健康证明、承诺书等图文信息。

  记者在附近的粉店、水果摊点、熟食店走访发现,每个店都张贴有这样的二维码。这是钦州市在食品安全示范区内建立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在示范区内,无论是管理部门、消费者,只要发现食品、服务等方面有问题,可随时通过“扫码”查询经营者的信息进行监督或投诉。

  “这个体系,有效地解决食品生产、经营监督途径不够畅通等问题。”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熊子成说,该市把“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高度融合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强化食品安全手段,织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从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公众获得感、安全感。

  目前,钦州市已建成1个食品安全示范区、13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16个食品安全示范种植养殖场、229家示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2家规模养殖场被授予“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称号。

  在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中,钦州市打出“组合拳”,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创新举措出实招:

  ——对小作坊,实施“1+4+6”(一个承诺书、四项制度、六个规范)监管模式,食品生产企业100%实施质量安全授权人备案,全市小作坊的监管覆盖率达95%以上。

  ——深入开展以农村食品安全“净流”为总行动的系列整治,推行“厂超对接”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有效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建立钦州网络餐饮监管平台,引入网络订餐大数据分析,2000多家美团商家、600多家“饿了么”商家实现网络实时监管,把好群众最后“入口关”。

  尤其是钦州市探索建立了电子追溯体系,39家企业实行“电子一票通”,实现养殖、加工、销售、出口全过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钦州大蚝”“海鸭蛋”等海产品品牌全部实行二维码标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红酒的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也在部分超市开展。

  “食品安全监管难,还在于生产经营点多面广,管理的时间长、空间大,加强行业自律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梁龙介绍,全面实行业主承诺制,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十分有效。

  钦州大学城及周边人口较密集,食品经营主体达60多个。1月27日上午,记者在大学城食品经营集中区看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站、协管员一应俱全,公示栏上张贴着所有食品经营户对社会的庄重承诺:“决不采购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钦州市引导食品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该市主城区参与食品安全诚信大承诺活动的企业达80%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质量承诺制度达100%。

  “全社会动起来,与职能部门单一管理的效果完全不同。”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陈建统说,目前钦州市不断加强协管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收到很好的效果。

  据介绍,钦州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县(区)、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备、人员、办公场所配备率达100%,建三级网格1000多个,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协管员、信息员)有8022名。

  以各级食品行业协会落实协会成员单位主体责任为抓手,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抓好落实整改,有效遏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2016年以来,钦州市抽样监测“瘦肉精”合格率100%,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蔬菜及水果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9.9%以上。

  目前,钦州市食品安全联动指挥中已建成运行,实行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公安、检察机关还先后成立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警务室、检察工作站,为快速、精准处置辖区内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提供有力保障。两年以来,该市累计立(破)食品刑事案件18起,刑拘36人,逮捕17人,移诉24人。

  2017年7月,钦州市政协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列入民主监督评议范畴,并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解决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年9月,通过民主监督,钦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综合楼提前投入使用,使该所食品药品检测项增加至1178项,基本满足钦州市日常检验检测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