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01.02.2016  12:15

    本报南宁讯 (记者/陈江)1月2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5年查处的十起食品药品典型案例。

       2015年,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履职,全年共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0095万件,罚没款合计6612.66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9个;办理食药领域犯罪案件3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0名,逮捕334名,涉案金额逾两亿余元。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分别为:一、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二、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三、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四、广西圣康新药特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五、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银杏叶片案。六、南宁市韦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七、钦州市陈某、符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八、柳州市桂坤酒厂、柳州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九、贵港市峡山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火烧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十、玉林市廖某某、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依然复杂严峻,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还呈现出新的特点:“黑窝点”与有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存;制假售假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网络销售等新型渠道转变;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对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自治区公安厅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呼吁民众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时积极拨打举报电话:12331,或向各地公安部门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