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首府将推食药品安全“红黑榜”

05.04.2017  19:26

  本报南宁讯  (记者/杨波)3月28日,记者从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其中,“红榜”生产经营者需达到连续3年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中连续3年达到A级等要求。而被查出未取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4种违法违规情形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则纳入“黑榜”。

  “红黑榜”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1年,“红黑榜”纳入和解除的日期均以公布的日期为准。

  列入食品药品安全“红榜”的生产经营者,在核准登记、资质认定、年检年审、示范推荐、评先评优等方面结合实际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的服务。而“黑榜”生产经营者,则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监管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整改合格以前,建议组织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将其列入政府供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