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国歌法、民法总则、驾考新规正式落地

02.10.2017  11:23

  10月1日起,国歌法将更好地捍卫国歌尊严,民法总则助力全社会实现“少有所养”“老有所依”,机动车驾考调整更加强调安全文明操作。这3部本月起施行的重要法律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奏唱国歌时应肃立、庄重

  10月1日起,为了更好地维护国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正式施行,规定在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哪些场合不得奏唱国歌?根据国歌法,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侮辱国歌的行为将面临哪些处罚?根据国歌法,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国歌法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规定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国国旗法和国徽法分别自1990年和1991年的10月1日起施行。如今正式落地的国歌法,将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成为落实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

   民法总则全方位保护民众权利 

  民法总则1日起正式施行。在这部法律的保护下,中国人的一生可能会这样走过:

  总则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意味着,从出生前的胎儿开始,其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利益就受到民法总则的保护。 

  8周岁的孩子就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了。孩子们可以用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与同学好友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 

  18周岁后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劳动所得的收入拥有所有权。对于如何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婚姻、财产纠纷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民法总则都提供了原则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旨在更好地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此外,民法总则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纳入被监护人范围,努力在全社会实现“老有所依”。

   新驾考注重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1日起正式实施,对机动车驾驶考试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新驾考更加注重安全文明意识考核,更好地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为群众考试领证创造便利。 

  调整内容包括将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调整考试操作,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中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据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编辑:黎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