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水稻保险金额提高25% 旱灾纳入保险范围

28.03.2016  12:31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孟娟娟)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日前广西财政厅出台《关于加大水稻种植保险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起,在保险费率不变的基础上,大幅提高水稻保险金额,同时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旱灾也纳入其中。而保险保费方面,市县财政将不再需要掏钱,改由中央和自治区全部承担。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提高了水稻保险的保障水平,水稻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每亩400元提高到500元,提高了25%。保险费率保持不变,仍为5%。

  保险责任的范围扩大,被保险水稻遭遇旱灾也能够获得保险赔偿。目前,保险责任已覆盖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造成的被保险水稻的损失。

  按规定,在水稻保险保费的分担上,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以往,这80%的财政补贴资金,不仅包括国家和自治区的财政补贴资金,各市县财政还需要有配套补贴资金。此次下发的《通知》提出了要全面取消市、县财政配套保费补贴要求,财政补贴全部由中央和自治区承担。即无论是否产粮大县,均无须承担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调整后,中央财政对广西的国家级产粮大县补贴47.5%、对其他县(区)补贴40%;自治区财政对全区的国家级产粮大县补贴32.5%、对其他县(区)补贴40%。

  广西是我国传统的水稻生产省区和重要的双季稻主产省区之一,水稻是广西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水稻保险是化解广西粮食生产经营风险重要的市场化手段。自2013年广西全面开展水稻种植保险以来,财政持续加大支持力度,累计承保710万亩,财政共补贴保费11400万元,为全区200万农户(次)提供保障风险保障超过28亿元。此次加大水稻保险支持力度政策的出台,将减轻市、县级财政保费补贴负担,不断提高粮食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