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检察院律师阅卷“e时代”助力律师阅卷规范化

17.12.2015  13:36

  广西检察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  唐吉英)近日,广西桂康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到恭城县检察院刻录所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后,对该院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全部扫描,并让律师使用阅卷专用电脑调取查阅,还可刻录案卷光盘的做法点头称赞。 

  今年3月,恭城县检察院出台了《案件管理办法》,要求将案件材料全卷扫描制作成电子卷宗,搭建律师电子阅卷平台。推行电子卷宗前,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到检察机关阅卷,有时遇不到承办人阅不了卷,有时案卷太多承办人陪同律师复印或者拍照太累,承办人和律师均费时太长。自从有了电子卷宗,承办人和律师阅卷互不干扰,有效防止案件材料被调阅而中断审查起诉工作的情况,也节省了律师调阅案卷的时间,特别是为外地律师阅卷提供了极大便利,受到了律师们的高度评价。通过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地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现在都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把案卷扫描到电脑上,我们直接在电脑上看,需要带走的可以刻盘拷贝,非常轻松,也更加规范。”一名前来阅卷的律师说 

  据了解,以诉讼案件纸质卷宗进行数字化加工而形成的电子卷宗, 具备快速扫描、系统编号、自动生成电子案卷、智能打印材料等功能,能够通过内部网络共享,使有权限阅读的对象实现网上阅卷,对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减少阅卷成本,提升司法协同水平,规范司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悉,今年来共接待咨询与阅卷150余人次,其中安排律师阅卷38人次,提供案卷刻录服务4次,律师现场阅卷249册,大大提高了阅卷效率。 

  (作者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