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07.09.2017  15:52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9月5日至6日在广西调研并出席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陪同调研并参加会议,自治区主席陈武参加会议。

  张德江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我国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积极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等领域立法,依法支持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

  张德江说,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完善立法体制的重大举措。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适应地方治理需要,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着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立符合实际的法、有效管用的法、百姓拥护的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法,保证党中央大政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要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在桂期间,张德江先后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同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座谈,深入了解地方立法和人大工作情况。他指出,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内在要求。地方各级人大要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地方立法和基层人大工作要识民情、接“地气”,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使各级人大始终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彭清华在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致辞,简要介绍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立法情况。他表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下,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立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有效指导设区市开展立法工作,逐步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一定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举措,作为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的战略任务,努力把富民兴桂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员乔晓阳、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长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郑淑娜、张勇、许安标等参加活动。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束华等参加张德江在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座谈会。

  自治区领导王可、危朝安、李克、杨道喜、高雄、王跃飞、胡焯等参加有关活动。

  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31个省区市和原49个较大市的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负责同志,48个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和5个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室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