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晚10时至早晨6时禁跳广场舞 休息时段禁猜码

15.12.2014  14:47

广西环保条例修订中,市民意见大多被立法采纳,广受关注的噪声扰民行为将受限制

夜间禁跳广场舞 休息时段禁猜码

闫玮/综合制作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

广西正在修订的“史上最严环保条例”备受公众关注。1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获悉,法制办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后,共收到公众通过网络、来信来函提出的意见64封,主要集中在噪声扰民方面。法制办经论证后,近日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审查稿)》(以下简称“审查稿”)。据介绍,市民就广场舞、餐饮场所猜码划拳等直接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所提的意见,很多被立法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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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10时至早晨6时禁跳广场舞

这次修订,拟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开罚。在征求意见中,有市民提出,广场舞扰民最高可罚5万元太重,希望在立法中能明确跳广场舞的时间、地点以及对音响设备的要求等。

对此,审查稿进一步细化规定: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禁止使用产生干扰生活环境的高音频音响器材。禁止夜间在以上区域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还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自治区法制办承办修订环保条例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审查稿对“夜间”的解释规定,为保证居民的休息质量,明确为晚10时到次日早晨6时这段时间,严禁跳广场舞。晚10时以后,如果居民还要进行唱歌跳舞或健身等活动,听音乐时可以戴着耳机,但不能使用扬声器。此外,平时在家“k歌”、跳舞或健身,也要注意音响的音量。对广场舞等扰民行为,审查稿也调整了处罚额度,明确“违反规定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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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和夜间休息时禁猜拳

征求意见中,不少市民反映,在自己家的附近,一些夜市摊点或者私人聚会时的划拳猜码、吵闹喧哗之声不绝于耳,有的持续到半夜,建议立法关注。甚至有市民建议“禁止在居民区附近100米以内开设夜市摊”。

自治区法制办回应说,夜市摊划拳等喧哗声干扰附近居民生活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广西地处华南,居民夜生活比较丰富,消夜是居民的一种休闲方式;同时,经营夜市摊也是相当一部分群众的主要生活来源,加上广西很多地方是商住混合的,不宜作出“禁止在居民区附近100米以内开设夜市摊”的规定。

但是,审查稿对“猜码划拳”的行为作了限制性规定,规定“午间、夜间不得在毗邻居民住宅餐饮场所猜码划拳”。审查稿明确将禁止猜码划拳时间范围划定为“12时至14时30分、22时至次日早晨6时”。违反规定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