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17.04.2018  22:07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4月12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5元和50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6.46元/升调整到6.50元/升,每升上调0.04元,92号汽油从6.94元/升调整到6.99元/升,每升上调0.05元;95号汽油从7.50元/升调整到7.55元/升,每升上调0.05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6.56元/升调整到6.60元/升,每升上调0.04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4月12日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8年4月12日24时起

项目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元)

品 种

规格

(元/吨)

国V车用汽油

89#

8435

8735

6.50

92#

8959

9259

6.99

95#

9483

9783

7.55

国V车用柴油

0#

7405

7705

6.60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格为6.60元。



责任编辑: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