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检察院开展2016年春季期“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02.03.2016  09:47

  广西检察网3月2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阳春三月,又是一年开学之际,3月1日,陆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宣讲团”一行五人深入到该县平乐镇第二初级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宣讲团成员通过上法制教育课、开展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答、赠送宣传教育手册等方式与该校千名师生开展“法治面对面”活动。 

  授课检察官以一封涉罪未成年人的“忏悔信”拉开了法制教育课的序幕。授课检察官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年龄阶段的特点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动机与原因,在实施违法犯罪时的冲动、无知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并结合该院近几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现状和特点,通过真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对故意伤害、盗窃、抢劫、贩卖毒品等校园多发性犯罪的成因、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的规定等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告诫广大同学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及如何避免违法犯罪、远离不良侵害以及加强自身安全防范等知识,教育同学们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活动结束后,该校孔副校长说,“检察官法律宣讲团”以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的方式开展活动,不仅让青少年切实增强了法律意识,也给那些行为不良的学生敲响了警钟。本次活动为广大学生的人生起点注入了懂法、守法的元素。为该校进一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